1、研究制定全区采购制度和办法,贯彻执行上级采购有关法规和;
2、负责管理区级机关车辆的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
3、汇编全区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全区采购年度计划;
4、管理采购资金,办理大宗物品采购资金的结算;
5、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对采购工作的监督;
6、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7、收集发布和统计采购信息,按时上报报表;
8、采购有关档案的归集、整理等其他采购管理事项;
9、制定采购工作的运作程序;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