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个人买卖黄金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根据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不得擅自收购、销售、交换或留用金银。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遭受强制收购、贬值收购、罚款、营业执照吊销等处罚,甚至触犯刑法时,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中对金银收购的管理有详细规定,如生产金银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将所采炼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央行;出土无主金银归国家所有,发现者需交售给央行;国家机关没收的金银也需上交。任何私自熔化、销毁或占有金银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责。
因此,无论是合法的商业活动还是个人收藏,未经法定程序购买和持有黄金都是违法行为,务必遵守相关法规。任何试图绕过这些规定的企图,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