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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预售证销售房屋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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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首先,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明确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罚标准。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规定。第六十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卖房是违法的。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无预售许可证就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经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属实,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况严重并造成恶劣后果的,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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