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失应该由房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房产证和购房合同遗失声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情况处理如下:1、查看产权证是否还在,合同只是对开发商的约束。2、询问开发商是否有电子合同。3、去当地的房管局,看是否有记录。4、房产过户登记,如果登记了,就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属,补办房产证即可。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即房管部门的登记是原房东的,则他对房子有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就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