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品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行政拘留手续在我们国家包括哪些

行政拘留手续在我们国家包括哪些

来源:测品娱乐
第1种观点: 在我国行政拘留要带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拘留时的饮食由拘留所供应。对于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是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不能随身携带。一、醉驾进看守所要穿囚服吗?酗酒醉驾进看守所需要穿统一的服装。《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中没有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着装规定,。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管理的需要,必须要穿上统一的识别服装。但他们毕竟不是囚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受到了行政处罚,因此,拘留所的服装跟看守所的服装颜色上不一样,而且服装背后会有编号。二、被拘留可以用手机吗拘留期间是不可以使用手机的。根据相关规定.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保管。由于手机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所以只有在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三、拘留7天能带手机吗?不可以。在拘留所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所有通讯工具(包括手机、电脑)都会被没收暂存在拘留所,拘留期满,再还给本人。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门统一负责管理,拘留所是依据全国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进行。第十七条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第二十条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2种观点: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其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第3种观点: 带些随身衣物就行了。根据拘留所条例的规定,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第六十三条拘留所在确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在所内开展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一、哪些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十届全国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经研究,法律委建议删去这一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草案同时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其实在行政拘留期间也只允许当事人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基本上就是换洗的衣物,这是需要当事人在拘留所必须要遵循的。因为在进入拘留所之前,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进行各方面的检查,一些不允许带入拘留所的物品随时就会被没收的。而且在拘留所内也会适当的安排法律教育的。

第1种观点: 带些随身衣物就行了。根据拘留所条例的规定,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第六十三条拘留所在确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在所内开展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一、哪些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十届全国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经研究,法律委建议删去这一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草案同时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其实在行政拘留期间也只允许当事人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基本上就是换洗的衣物,这是需要当事人在拘留所必须要遵循的。因为在进入拘留所之前,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进行各方面的检查,一些不允许带入拘留所的物品随时就会被没收的。而且在拘留所内也会适当的安排法律教育的。

第2种观点: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其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特别办什么手续的,放人时拘留所给被拘留人出具一份解除拘留通知书,拘留到期的时间是给家属通知单上最后那天的次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