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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配套宿舍 能否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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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工业用地配套宿舍可以买卖,但是工业用地的所有权不能买卖,因为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民法典对国有划拨土地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对国有划拨土地的条件作出规定。划拨土地房屋转让的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划拨土地使用权,除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符合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二、房产继承公证后不过户可以吗房产继承后最后办理过户登记,因为我们国家对于不动产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只有办理了过户该继承的房屋才能真正具有所有权,才能买卖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是什么符合抵押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首先经过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就可以进行抵押。然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签订抵押合同,并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工业用地的房子一般不能买。国家规定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开发建设除工业厂房、工业用房、工业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住房出售,且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上的住房必须转变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方可上市交易。【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3种观点: 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转让,但是工业用地的所有权不能转让,因为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买卖吗 可以。工业用地转让的条件是?工业用地转让的条件:一:当工业用地低于两年还没有开始建设,可以用以转让,并且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二:工业用地都会有一份合同书,在合同书里面有约定开工的时间。开工的时间如果超过了两年,并且达到了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就可以办理转让。三:已经完成建设并且享有征服用地等优惠的特殊工业用地,等缴纳了差额出让金,就可以办理转让手续。四:如果工业用地变为金融抵押用地,则不可以进行转让。五:工业用地权属没有争议,为重要的转让条件。工业用地上的房屋怎么赔偿?工业用地上的房屋赔偿标准:1、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2、厂房重置成新价,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3、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工业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3、基于拆迁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农业用地征地补偿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2、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第1种观点: 工业用地配套宿舍可以买卖,但是工业用地的所有权不能买卖,因为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民法典对国有划拨土地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对国有划拨土地的条件作出规定。划拨土地房屋转让的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划拨土地使用权,除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符合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二、房产继承公证后不过户可以吗房产继承后最后办理过户登记,因为我们国家对于不动产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只有办理了过户该继承的房屋才能真正具有所有权,才能买卖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是什么符合抵押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首先经过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就可以进行抵押。然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签订抵押合同,并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转让,但是工业用地的所有权不能转让,因为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买卖吗 可以。工业用地转让的条件是?工业用地转让的条件:一:当工业用地低于两年还没有开始建设,可以用以转让,并且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二:工业用地都会有一份合同书,在合同书里面有约定开工的时间。开工的时间如果超过了两年,并且达到了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就可以办理转让。三:已经完成建设并且享有征服用地等优惠的特殊工业用地,等缴纳了差额出让金,就可以办理转让手续。四:如果工业用地变为金融抵押用地,则不可以进行转让。五:工业用地权属没有争议,为重要的转让条件。工业用地上的房屋怎么赔偿?工业用地上的房屋赔偿标准:1、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2、厂房重置成新价,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3、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工业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3、基于拆迁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农业用地征地补偿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2、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工业用地配套宿舍可以买卖,但工业用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其所有权不能买卖。符合条件的,在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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