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步骤有哪些1、原告起诉;2、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一审不能终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所以刑事案件是没有一审终审的,但由最高人民作出的判决结果,是属于终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2种观点: 刑事案件开庭不直接宣判,主要还是因为可能证据或者是事实方面没有弄清楚,在刑事案件开庭后必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宣判,要进行审理后才可以确定。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当庭查对核实证据和案件事实,并由合议庭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判决。法庭审判的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5个阶段。法庭审判是人民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与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要到审限才出判决书,审理终结了就可以作出判决。审限是最后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不行突破(超出)审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