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会记入个人档案。民事纠纷每天都在发生,每个人被牵涉进民事纠纷中非常正常,跟个人档案没关系。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一般所称的“案底”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相对不起诉没有判处刑罚也不留有案底,计入个人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纯的民事诉讼活动无需记录在个人档案中。1、公民进行诉讼活动,这是法定的权利;2、原告或被告的身份,无关道德的评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由负责管辖并裁决,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但这里的案底只是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另外,如果没有履行判决,还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故意逃避执行的,还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 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第3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会记入个人档案。民事纠纷每天都在发生,每个人被牵涉进民事纠纷中非常正常,跟个人档案没关系。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民事诉讼不会进入个人档案,行政处罚并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民事诉讼结案后在只会留下一些案宗供院自己使用,不会进入系统的案底中即不会有案底的,更不会记入个人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不可能进入个人档案,行政处罚并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民事诉讼结案后在只会留下一些案宗供院自己使用,不会进入系统的案底中即不会有案底的,更不会记入个人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不可能进入个人档案,行政处罚并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民事诉讼结案后在只会留下一些案宗供院自己使用,不会进入系统的案底中即不会有案底的,更不会记入个人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有档案,但不会有案底。民事纠纷私不留案底。民事纠纷,由负责管辖并裁决,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不可能进入个人档案,行政处罚并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民事诉讼结案后在只会留下一些案宗供院自己使用,不会进入系统的案底中即不会有案底的,更不会记入个人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由负责管辖并裁决,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但这里的案底只是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第一百五十条 人民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裁判。第一百五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