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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和消费税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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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应税消费品就是除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商品、货物等。以为例,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的非应税项目。对于其它税种来说,也同样存在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非应税项目。应税消费品指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或商品,包括14个税目。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车轮胎;8、摩托车;9、小汽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12、游艇;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决定。

第2种观点: 一、非应税消费品什么意思1、非应税消费品是除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商品、货物等。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的非应税项目。对于其他税种也同样存在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非应税项目。2、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二、应税销售额包括那些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比如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等;3、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数;4、兼营的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包括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应税消费品就是除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商品、货物等。以为例,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的非应税项目。对于其它税种来说,也同样存在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非应税项目。应税消费品指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或商品,包括14个税目。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2、游艇3、木制一次性筷子4、实木地板。应税消费品就是指属于消费税纳税范围的货物。而非应税消费品则是指不属于消费税纳税范围的货物。应税消费品包括:烟、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等。除此之外都是非应税消费品。一般情况下,销售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都要缴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决定。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1种观点: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一、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留抵税额退税。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额退税。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留抵税额退税。二、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2种观点: 既征收又征收消费税的包括烟(烟丝)、酒(酒类复制品)、化妆品、首饰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涂料等。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包括以下应税消费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应税消费品就是除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商品、货物等。以为例,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的非应税项目。对于其它税种来说,也同样存在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非应税项目。应税消费品指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或商品,包括14个税目。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2、游艇3、木制一次性筷子4、实木地板。应税消费品就是指属于消费税纳税范围的货物。而非应税消费品则是指不属于消费税纳税范围的货物。应税消费品包括:烟、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等。除此之外都是非应税消费品。一般情况下,销售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都要缴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决定。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2种观点: 一、非应税消费品什么意思1、非应税消费品是除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商品、货物等。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的非应税项目。对于其他税种也同样存在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非应税项目。2、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二、应税销售额包括那些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比如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等;3、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数;4、兼营的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包括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应税消费品就是除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商品、货物等。以为例,对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就属于的非应税项目。对于其它税种来说,也同样存在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非应税项目。税消费品指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或商品,包括14个税目。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车轮胎;8、摩托车;9、小汽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12、游艇;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消费品是指那些由最终消费者购买并用于个人使用的产品。营销人员还根据消费者如何去购买消费品,将消费品进一步细分为: 日用品,选购品,特殊品和非需品。消费品是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那部分社会产品。也可以称作“消费资料”或者“生活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的征税对象。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税率:现行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其中17%为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共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消费税和的区别如下:1.两者范围不同: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市计算应纳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3种观点: 1.两者范围不同: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一、的计税依据: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如果将折扣额另开,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3.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二、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的消费税税款: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3.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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