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一)项目的审批1、项目承办部门按照上级或厂部确定的项目,提出拟采购的物资项目(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主要设备的内部配置)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概括、技术方案与要求,安全方案、施工工期、施工机械与设备等)以及拟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承包商名单。2、主管厂领导审批。3、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项目申请的真实性、拟邀请对方当事人名单进行监督。(二)资质审查1、项目承办人负责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情况。2、项目承办人在邀请对方当事人参加合同谈判时,应同时通知对方带齐各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审查材料。3、法律事务室对对方当事人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审查材料进行合同资格审查并出具意见。4、纪监、审计部门对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三)准备会议1、合同谈判前应召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2、准备会议由承办部门召集、主持,其他参与谈判的人员参加。3、项目承办人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会人确认。4、项目承办人负责起草合同草案,法律事务室可以予以协助。5、纪监、审计部门应当宣布谈判纪律,对保守我厂商业秘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合同谈判与审查会签1、项目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技术部门的人员参与谈判。2、项目承办人对谈判中临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协调,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厂部有关领导请示。3、项目承办人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的流转。4、纪监、审计部门对谈判过程及谈判程序的规范性进行监督。(五)合同签订、盖章与归档1、项目承办人将审查会签后的合同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2、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对签署合同用印的程序核对无误后,加盖合同专用章,至此合同正式订立。3、合同签订后,项目承办人应当及时将完整的合同挡案移交法律事务室归档。4、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及签订合同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六)项目实施及结算1、项目竣工后,由承办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单。2、对方当事人据此可领取《合同结算表》,进行结算。3、财务科依据结算表,办理付款事宜。4、合同履行完毕或权利义务终止后,项目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法律事务室,法律事务室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合同挡案。5、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从六方面对合同管理作出了规定,企业建立了规范的合同管理程度,才能方便企业员工查询资料、或者签订合同,对于提高企业的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合同签订管理、 合同履行 管理、合同变更管理以及合同档案管理。 作为一个重要的管理过程,合同管理有自己的依据、工具和技术,以及交付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