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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地车怎么过户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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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外地车过户到天津需要的手续:1、转出手续,车主和买主双方一同前往车辆原入户的车管部门,凭车主身份证办理转户手续,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2、接着,车主将会拿到一份密封的装有多份证明的车辆转出挡案,车主凭身份证和车辆转出挡案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转入手续;3、转入手续,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身份证及密封的车辆挡案,到新籍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转入手续,车辆管理机关启封车辆挡案,收缴临时号牌,并对车辆进行认定和检查,经审核车辆技术挡案无误后,核发号牌和行车执照;4、已办理车辆转出手续的,实际上车辆产权已发生转移,不管有没有在新的车管所办理转入归挡手续,车辆发生事故,新的车主都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临时牌照的使用期限一般为15到30天,转入手续一般应该在车辆转出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车牌不允许过户,车辆可以申请办理过户,需要是国五排放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和保险齐全,双方一起带着车,到河北车管所申请过户,取得车辆档案,再由买家到天津车管所申请落户上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第十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北京的车在外地能办理过户,因为异地过户时需要在车辆属地办理交易提档手续,需要提取的有车辆档案、购置税档案、养路费档案,全部办理完成后,回本地区进行上户手续办理即可,具体的流程手续:1、凭车辆过户资料开具二手车交易,然后填写合同;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区域,车辆进行检查,拓号、照相;3、验车完毕后,工作人员核查手续,无误的话开始办理车辆外转;4、第三个工作日,携带流水单、旧车牌、旧行驶证、买方身份证到机动车服务站拿临时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落户期间车主可以挂着临时牌照开车上路;5、车辆档案提出来以后由北京市车管所直接邮寄到异地车管所,档案到异地后买方本人前去办理车辆的落户上牌手续即可。北京的车在外地能办理过户的资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8、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9、使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10、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11、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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