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异地购房等);2、支付房租;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其他提取条件1、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5、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深户离开深圳销户提取;6、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9、死亡销户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一、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填报相关信息,审核通过的,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2、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好材料前往预约地点办理相关业务,柜员会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3、领取,预计在一至三个工作日后,就会有结果,届时申请人可留意短信或公积金系统的提示。二、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需要的材料1、职工身份证件;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1、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公积金提取没有最低限额,但是有最高限额。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未申请住房贷款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