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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最长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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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的。现在一般房屋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为7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70年,20年还处于有效期内。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多少年,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并且在合同中载明年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始了。居住权在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 住宅的位置;(三)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 居住权期限;(五) 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的。现在一般房屋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为7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2种观点: 一、什么情况下享有居住权1、享有居住权的情况如下:(1)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2)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如何设立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第3种观点: 居住权期间届满指40至7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居住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居住权年限为5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居住权年限为40年。一、 居住权的特征1、 严格遵循居住属性2、 以无偿设立为原则3、 流转受到严格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1、以合同方式设立2、以遗嘱方式设立三、居住权人的权利1、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2、排除第三人对住宅的权利主张3、对房屋进行修缮、添附的权利4、为生活居住需要使用住宅的非权利部分居住权的制度功能在于保障居住权人的居住利益5.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的。现在一般房屋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为7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2种观点: 楼房居住权一般是40年或70年,具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产权年限为70年,商住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产权年限为40年。1、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按市场价出售的房屋。2、房改房:是城镇职工根据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3、集资房:一般是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4、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5、廉租房:是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6、公租房:由国家提供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7、安置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8、小产权房:小产权俗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委会颁发。房屋建筑类型:1、按房子级别分类分为三种,分别为:高端住宅、普通住宅、别墅。其中,高端住宅的建筑造价价格超过商品房价格一倍以上的就称为高档住宅。普通住宅是利用民用住宅标准来建造的房子,并分为多层和高层。在郊区或者是风景区建造的住宅称为别墅。2、按设计特点分为:独栋、联排、花园洋房、双拼、叠拼、空中别墅。1)独栋指的就是独门独院,私密性比较强,上下左右前后都是的,周围是一些绿草地、院落或者亭子等。2)联排是由3栋或者3栋以上的单元住宅连在一起组成的,有单个院子和车库,外墙共用,设计统一,门户是的,一排二至四层联结在一起。3)花园洋房就是拥有花园草坪的独院的两至三层的小楼,装修比较豪华,内部居住功能比较全,户外小区标准也较高。4)双拼就是两栋别墅拼在一起的,主要特点就是拥有的门院,并且也有阁楼,采光也比较好。5)叠拼与复式楼差不多,是上面两户下面两户叠加在一起的,高度在4层和4层半之间,每套户型叠上都有露台或者是叠下有花园。6)空中别墅主要源于美国,原来只要是在城市中心高层顶端的豪宅都称为空中别墅,现在的理解是建设在公寓和高层顶端,具有符合别墅形态的住宅都称为空中别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三条 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3种观点: 居住权期间届满指40至7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居住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居住权年限为5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居住权年限为40年。一、 居住权的特征1、 严格遵循居住属性2、 以无偿设立为原则3、 流转受到严格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1、以合同方式设立2、以遗嘱方式设立三、居住权人的权利1、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2、排除第三人对住宅的权利主张3、对房屋进行修缮、添附的权利4、为生活居住需要使用住宅的非权利部分居住权的制度功能在于保障居住权人的居住利益5.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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