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品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驾照被暂扣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驾照被暂扣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来源:测品娱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暂扣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暂扣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驾驶证被暂扣的处理流程如下:1、对于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点或者是违法当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2、学习完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就应当在20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姿势的考试;3、考试通过后,记分就会清除,然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再等6个月的暂扣期满了,就能到交警队取回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就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直至通过。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暂停其驾驶证的使用;暂扣期满后,就可以到违法当地的交警大队,打处罚单以及出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然后拿着罚款单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完罚款,就可以拿回自己的驾驶证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之一。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