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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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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几回?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两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退回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换押证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7、卷宗封底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补查提纲所列事项较多,可以先分类合并,再将补查材料对应排列。三、退回补充侦查有几种几情况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审查起诉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对于那些需要被退回补充侦的刑事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需要按照专门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机关来说,在接收退回来的刑事案件之后,就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来继续侦查,且必须要限期完成侦查任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不是退卷让补充侦查的,负责审判工作,如果案件证据不足的话,应当是由提出补充侦查。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3种观点: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最高人民公诉厅关于印发《人民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2020]高检诉发第11号)(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质量标准人民对于经过补充侦查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三、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六条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六十七条人民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第二百六十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退卷函29、二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2种观点: 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退卷函29、二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一、司法解释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的位置。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另盖骑缝章。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分正、副卷。

第1种观点: 退回补充侦查的换押证就会由人民来进行制作。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机关、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人民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一、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机关侦查终结,人民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规则》第26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退卷函29、二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3种观点: 一、退回补充侦查卷换押证需要由谁来进行制作?退回补充侦查的换押证就会由人民来进行制作。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机关、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人民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二、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机关侦查终结,人民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规则》第26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退卷函29、二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2种观点: 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两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退回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换押证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7、卷宗封底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补查提纲所列事项较多,可以先分类合并,再将补查材料对应排列。二、退回补充侦查有几种几情况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审查起诉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第3种观点: 退回补充侦查的换押证就会由人民来进行制作。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机关、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人民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一、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机关侦查终结,人民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规则》第26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第1种观点: 一、退回补充侦查卷换押证需要由谁来进行制作?退回补充侦查的换押证就会由人民来进行制作。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机关、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人民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二、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机关侦查终结,人民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规则》第26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退卷函29、二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3种观点: 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机关、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人民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一、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机关侦查终结,人民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规则》第26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退卷函29、二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2种观点: 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两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退回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换押证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7、卷宗封底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补查提纲所列事项较多,可以先分类合并,再将补查材料对应排列。二、退回补充侦查有几种几情况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审查起诉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第3种观点: 一、退回补充侦查卷换押证需要由谁来进行制作?退回补充侦查的换押证就会由人民来进行制作。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机关、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人民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二、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机关侦查终结,人民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规则》第26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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