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可能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书,可以作为证据;以及女方与第三者的电子邮件包括qq、微信、短信聊天记录,以及与第三者亲密照片也算,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