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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在离婚时能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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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手机短信在离婚时能作为证据。

证据种类如下: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所以手机短信可以作为离婚时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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