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起诉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其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要向提交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同时,当事人还需向提交书证,并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接着,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最后,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果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案件立案后,将由排期开庭审理。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如果过长时间都没有通知开庭审理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或者纪检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