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拘留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也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是因为被拘留后,被拘留人的家属有权知道其下落和相关情况。同时,这也体现了对被拘留人及其家属的尊重和保护。在实践中,如果被拘留人被送往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也是为了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超期羁押等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