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当事人被拘留之后只要是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随时向机关或者是人民提起申请的,与拘留的天数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申请被通过的,那么是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去执行的,否则机关有权随时收回取保候审的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