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机关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包括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对于重、特大交通事故,值班民警需要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机关申请伤残评定。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