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同时,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可以是缴纳保证金办理取保,也可以是找个保证人办理取保,哪一种条件都可以。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是,可以申请退掉保证金,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有违法操作,保证金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