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执业证及执业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3、出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4、出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这些材料是律师会见嫌疑人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律师和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提供这些材料时,律师需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律师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会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