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并不代表无罪释放。根据规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情况,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审查逮捕的时间一般是从收到提请批捕书后7天开始计算,最长可延长至30天。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构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并向被逮捕人出具逮捕证。对于机构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