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指定监视居住时,律师能够会见。担任辩护人的律师有权持执业证书、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