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持执业证书、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对于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能够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可以会见、通信,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但律师可以会见。需要注意的是,在刑拘期间是不可能与外界接触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便于案件的审理,如果出现互通信息,导致案件的共犯或者从犯逃跑的情况发生,对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应当严格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