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以下权利:
1.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 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 辩护经人民或者人民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以上是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