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经过批准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批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如果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如果一方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只要给出了判决书,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会依法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判决时间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的工作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