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证据应当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以保护相关权益。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如果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