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两种不同的行政行为,它们在定义、主体范围、制裁对象、形式、性质、法律、法规依据以及救济途径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行政处罚主要针对违反行规范的行为,而行政处分则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公务员的违规行为。在形式上,行政处罚的形式和种类较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相对较少,只有警告、记过等六种。此外,两者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救济途径也有所不同。对于违反行规范的行为,被处罚人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对于行政处分,被处分人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同时,《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