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但规定了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时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也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若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除有正当理由外,不予受理。对于强制执行的手段,主要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以及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