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1.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需要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履行”。2.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3. 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专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可不可以折抵刑期 1. 被行政处罚的能折抵刑期。理由如下:首先,被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都是因同一行为,法律不可对其进行重复评价。现代刑法惩罚犯罪与保护并重,刑罚的公平、公正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犯罪人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就要求对同一行为,法律不可进行重复评价。其次,被行政拘留能折抵刑期有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响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响应罚金”。2. 行与刑法均属公法范畴,二者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价值取向和对违法者予以惩戒处罚的功能实现上,有着一致性,实践中,相当数量的行政违法行为在其构成犯罪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 法律性质不同;2. 适用对象不同;3. 法律依据不同;4. 适用目的不同;5. 适用机关不同;6. 羁押期间不同;7. 法律后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