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七种:
1. 警告: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口头或书面的告诫,促使其纠正行为。
2. 罚款: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将违法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利益或物品予以收缴。
4. 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要求其停止生产或经营活动。
5.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对违法行为人持有的许可证或执照进行暂时扣留或吊销,以其从事相关活动。
6. 行政拘留: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以对其行为进行惩罚。
7.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除了上述六种行政处罚外,法律、行规还可以规定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