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为了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本文将介绍行政处罚的七种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行政拘留等。
1. 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环境。
2. 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 行政拘留即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7.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我国行律之中并没有关于入罪、出罪以及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但是任何人一旦被相关机构判处了行政处罚之后,不管处罚轻重都会留有案底。而刑事案件,若是不满足入罪的条件,也就不需要考虑是否满足了犯罪要件,此时也无需考虑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