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承租或共同购买的房屋,夫妻婚前共同购买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或自建房屋,父母出资购置并赠与夫妻双方的房屋,夫妻共同继承的房屋,和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寓、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私有住宅;
2、夫妻一方在婚前租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住宅;
3、婚前男女双方一起使用储蓄购买的公寓、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住宅;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住宅;改建或扩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并明确赠与夫妻双方的住宅;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住宅,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继承的住宅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属于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形式分配的职工福利房等,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