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加配偶名属共有财产,离婚需协商分割;婚后个人购房加配偶名属共有;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可一人一半或按出资份额分割;父母买房赠与夫妻算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婚后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本应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按出资份额或一人一半分割。此外,如果房产是由父母购买并赠与夫妻双方,在以下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男女双方父母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赠与夫妻双方,根据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