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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不配合做防水责任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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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漏水您存在责任,可以找给您做防水的公司解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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