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品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强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哪些权利?

交强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测品娱乐


交强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权利,包括选择保险公司、拒绝强制商业保险合同和拒绝解除交强险合同。这些权利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法律分析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这些权利:

1、投保人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对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强制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哪些权利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拓展延伸

交强险的权利保障及相关法律规定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车辆保险制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交强险中享有一些特定的权利保障。首先,投保人有权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确保自身的权益。其次,被保险人享有获得交强险赔偿的权利,当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此外,交强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赔偿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双方的权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确保交强险的有效保障。

结语

交强险为我国法定的强制车辆保险制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其中享有特定的权益保障。投保人有权选择保险公司和产品,确保自身权益;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赔偿责任等,以保障双方权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确保交强险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