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只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它不同于离婚证,不存在真假,没有办理离婚还是不生效的。
一、离婚冷静期到了多少天之内去办理
夫妻双方自愿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民政局不会立即发离婚证,需至少等待三十日(即等待期)。
2.在三十日等待期内,只要任何一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政局就不发离婚证。
3.三十日等待期届满后,如果夫妻双方均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政局仍然不会直接发离婚证,而是需要双方在三十日等待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即申请发证期)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证,民政局才会发离婚证;只要任何一方未在该期间内亲自前往民政局申请发证,民政局就不会发离婚证。
4.只要民政局不发离婚证,双方就无法协议离婚,双方达成的以登记离婚为条件的离婚协议不会生效。
二、协议离婚不成离婚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力了
协议离婚不成离婚协议无效。离婚协议可以看做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解除了婚姻关系。而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显然所附的条件就没有成立,条件不成立协议自然就无效。也就是说只有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会生效,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虽然成立了,但无效。
三、离婚协议需不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的,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书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也不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大,没有太多的必要性。但是,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同时办理离婚手续,法律效力会更加明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