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
2、是否逮捕是由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但不予逮捕并非意味着无罪。当机关认为有罪,而认为无罪时,会出具不予逮捕决定书,机关接到此文书后会对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年)重新侦察到充足证据后,依然会提请批准逮捕或直接起诉。
3、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机关会在收到不予逮捕决定书后24小时之内对嫌疑人取保候审。
一、拘留三十七天后会怎么处理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拘留必须满37天,如果认为刑事拘留必须满37天就是一个错误的认识,37天是在特殊情况下,是延长了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而形成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特殊情况下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0日,这是最长的期限而不是必须拘留满30日。因为特殊情况,机关提请人民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30日,人民作出审查批准意见的最长期限是7日,这样就产生了37天的概念。
刑事拘留37天后分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人民批准逮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的,应当作无罪释放。
第三种情况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该处以行政拘留。第四种情况是没有逮捕必要或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从审批拿到后需要几天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在刑事拘留期间内,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能获得批准,则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而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