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会见对方的律师,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有权庭外收集、调查证据;代理人(律师)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及个人收集调查证据;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律师)有权庭外收集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条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