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化妆品销售需要标注产品保质期。同时,未标注或标注不符合规定的保质期,经责令改正仍未改正的,可以被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化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保质期,标注不得误导消费者。”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六条:“商品应当标明产地、名称、规格、性能、用途、质量、成分、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实施标准等,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综上所述,化妆品销售需要标注产品保质期,未标注或标注不符合规定的保质期将面临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