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日是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更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意识,弘扬精神,加强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志的集中体现。第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日”。
设立国家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至上、用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日,也是让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