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作为个人获得临时收入所以代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是会对自己有影响,也就是说实际上自己没有取得这笔收入但是在税务机关的系统里,自己的名字下面就会多一笔的收入,作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当然,如果自己的收入不达起征点也无所谓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