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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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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根据原判刑期而定,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最短不低于两个月(对拘役)或一年(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行为准则,未再犯罪或违规则考验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判决尚未生效时需变更强制措施,判决生效后将文书送达机关。若在考验期内再犯罪或有未判决的罪行,缓刑将被撤销。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

法律分析

一、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二、有期徒刑缓刑怎么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违反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机关。

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人民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和执行机关。

因为缓刑针对的就是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而在确定考验期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也就是被判拘役和被判有期徒刑。其中,对于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一般是介于原判刑期到5年之间的,但最少却不能低于1年的时间。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的长短取决于原判刑期的长短。对于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对于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计算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缓刑的目的是为了让罪犯有机会改正错误,如果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将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的执行需要遵守缓刑犯的行为准则,如未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违反规定等。如有需要,将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决。对于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的确定,一般介于原判刑期到5年之间,但最少不低于1年。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或需求,请随时告知。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下列案件在本规定第一百四十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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