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李家湾李名河屋后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甲方自愿转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予以补偿协议条文如下:
一、甲方将位 李家湾李名河屋后一地基面积230平米转让给乙方开发,乙方要保证建筑面积为框架结构,乙方保证将房屋第四、第五和第六层补偿给甲方,作为土地的转让补偿,并保证三方出阳台采光。
二、乙方必须保证每层住房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以上。如未达到150平方米,每差一平方米按 元人民币补偿差价给甲方。
三、乙方保证为甲方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b@2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水、电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负责到户各一个接口,屋内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在自合同签订之日三个月内动工兴建,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不承担乙方开发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乙方开发期间施工人员安全、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应在动工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交付房屋。否则,每延迟一个月,补偿甲方壹万元整人民币,并以此类推。
七、双方协议书签订后,乙方不许以任何方式对外转让和不履行协议条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地基。
八、协议书签订后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乙 方签字: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