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如果被继承人的死亡未经证实或失踪的被继承人未经判决宣告死亡,则不能视为继承已经开始。遗产继承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和遗赠继承等方式。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使遗产管理更加规范。
法律分析
几个相互继承关系的人如果在同一事件中去世,而且可以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话,除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情况外,其他人都适用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一、继承的开始和结束是什么时候?
继承时间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人死亡结束。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的死亡未经证实,或者失踪的被继承人未经判决宣告死亡,则不能视为继承已经开始。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有权取得该财产的人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民法典新规关于遗产继承算清数吗
遗产继承算清数。
遗产继承的具体规定是:
1、新增继承开始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
2、增加丧失继承权和继承权宽宥制度规定;
3、新增侄、甥可以代位继承;
4、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
5、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6、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遗产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继承
遗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继承:
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财产继承的继承制度;
2、遗嘱继承;
3、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制度,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父母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4、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应当继承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
5、遗赠继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被继承人的死亡未经证实或失踪的被继承人未经判决宣告死亡,则不能视为继承已经开始。在遗产分割前,如果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此外,民法典还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并且遗产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等方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