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无效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需协商处理方式。若无法达成协议,将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如双方已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无效婚姻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当事人应协商具体处理方式。如果协商无果,则人民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或处理已有约定,则应优先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所谓无效婚姻主要指以下情况: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