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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失踪是否能成为离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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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对方失踪是否能成为离婚的因素?

如果对方失踪,可以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离婚问题:

1、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2、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向起诉离婚;

人口报告失踪两年后可以离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应当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方失踪要怎么去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l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会依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经过当事人的申请,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被告。另据《民事诉讼法》第84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些规定的制定,都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当完成和公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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