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在婚姻无效的情况下,俩人之间属于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等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人民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